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31号)要求,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院校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形式审核、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出10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单位。现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名单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公示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以信件形式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森
联系电话:010-660978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邮编:10081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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