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要求,现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公示期和评价期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2日。
公示期内,如认为申报材料存在信息数据等造假、违法违规情况,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问题的恕不受理。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19年11月22日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987,010-66020758(传真)
电子信箱:wangfan@moe.edu.cn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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