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函〔2019〕3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双创团队(教育类)和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世界名校目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8年世界200强高校为准)三个项目。
二、申报名额
双创人才: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每校15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每校8人,博士授予权高校每校5人,其他院校每校2人。同等条件下,对积极承担师范教育的高水平大学适当倾斜。如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双创团队: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每校5个,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每校3个,博士授予权高校每校2个,其他院校每校1个。如无合适团队,可不申报。
双创博士:无名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双创人才:1.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书(高校创新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证明;3.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人才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8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4.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代表性文化创新作品、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5.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如全职引进未进编,申报单位须出具正式说明,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且申请人须已缴纳社保)、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税务)、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本人的离职声明)。6.海外引进人才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8.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对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
双创团队:1.江苏省“双创团队”申报书(教育类)、创新创业计划书;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符合领军人才申报资格条件的证明;3.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人才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2018年1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4.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5.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如全职引进未进编,申报单位须出具正式说明,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且申请人须已缴纳社保)、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税务)、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本人的离职声明)。6.海外引进人才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8.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对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
双创博士:1.江苏省“双创博士”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4.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如全职引进未进编,申报单位须出具正式说明,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且申请人须已缴纳社保)、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税务)、银行流水或工资单、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5. 《泰晤士高等教育》、QS、《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公布的2018年世界200强高校排名的复印件或截图。6.海外引进人才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7.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8.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对相关情况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
四、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对入选项目的支持措施等详见《通知》。各校申报名单确定后,请于2018年4月18日前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 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申报人应客观、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连同推荐报告、基本条件评价表、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总表,于5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25-83335120,E-mail:lih@ec.js.edu.cn。
省人才办已将《通知》和有关表格上网,请各校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下载。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