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社政函〔2019〕3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设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以下简称外语专项)等。
二、申报原则和研究周期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宗教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考古学;(9)经济学;(10)政治学;(11)法学;(12)社会学;(13)民族学与文化学;(14)新闻学与传播学;(15)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6)教育学;(17)体育科学;(18)管理学;(19)统计学;(20)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3.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开展研究。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申报人学术基础和研究专长开展研究。思政专项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亲和力、针对性和思想政治教育时代化、科学化水平的研究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实行自主选题申报。外语专项以推进高校外语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研究为主要内容,实行按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
4.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一般项目、专题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1.重大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
2.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政专项申报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同级别项目。
(5)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不超过10万元,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分别拨付批准经费的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
2.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由项目依托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立项单位另有资助渠道的除外)。
五、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1.重大项目
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5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8项,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项,独立学院限报2项。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仅含规划基金、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按照以上所列项目的立项总数,梯度增加申报名额:获得1-5项增加2个名额,6-10项增加4个名额,11-20项增加6个名额,21-30项增加8个名额,31-40项增加10个名额,41项以上增加12个名额。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招标项目除外)的高校,每获得1项增加1个申报名额。
2.一般项目
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普通本科高校限报40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30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10项。
3.专题项目
思政专项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0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8项。外语专项每校限报1项。
对2018年未完成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下达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任务的高校,核减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申报指标各1项。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给予2018年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费资助的高校,取消本年度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申报资格。不按要求参加教育部社科年报统计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重大项目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由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定。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附件5,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书》)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6,以下简称《专题项目申报书》),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要着重把好政治关、质量关,做到严格、规范、公平,要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倾斜,防止出现“因人设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填报《申报一览表》(附件4)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附件7,以下简称《评审说明》)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审定(一般项目、思政专项分别填报)。
(3)外语专项由学校组织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评审。项目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6),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项目,汇总填报《申报一览表》(附件4)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2.网上申报要求。根据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有关要求,一般项目、思政专项须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申报。请各高校于5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厅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该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
3.材料报送和现场审核。请各高校于4月25-26日,集中将签字盖章的重大项目、外语专项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重大项目申报书》《活页》《专题项目申报书》《申报一览表》各1份)报送省教育厅接受现场审核,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前三项材料以学校+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各1份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6月5日前,请各高校将盖章的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一览表》和《评审说明》报送省教育厅审定。
4.申报工作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363、83335056,邮箱:szc5056@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室,邮编:210024。
附件:1.2019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外语教学专题项目选题指南.docx
省教育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