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发中心函〔2016〕75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经商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同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下发《关于组织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的函》(教技发中心函〔2016〕66号),根据在校博士生报名及高校推荐,按照有关地方相关企业人才、技术需求等专业匹配情况,经研究,现正式组建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德州分团、蓬莱分团、大理分团、佛山分团、东莞分团、温州分团、泰州分团。现通知如下:
1、 参加人员
根据报名志愿填报,通过专业匹配,经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审核挑选,本次博士生工作团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2、派驻安排
经与派驻地有关部门协商,德州分团等七个分团有关派驻安排见附件二,请博士生团成员严格按照派驻时间节点开展活动。
3、注意事项
派驻地方企业期间,博士生团成员主要接受派驻地人民政府管理,我“中心”将会同中国技术供需在线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建“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实施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博士生在地方派驻期间工作、生活等进行保障。请博士生团成员按照《2016“‘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工作方案》和《2016“‘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工作手册》(附件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业余生活严格自律,注意安全,严防发生意外。博士生团成员在企业工作及生活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单位及各派驻地联系人进行联系。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陈海鹏
电 话:010- 62510078, 13910622484
中国技术供需在线 史佳莹 卢晓晨
电 话:18610323989
2、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德州分团等七个分团派驻安排
注:以上附件请在我中心(www.cutech.edu.cn)及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站(www.tol.edu.cn)下载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