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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2019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苏教办职函〔2019〕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素质,加大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及团队培养力度,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能精进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现就做好2019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19年拟遴选建设40个左右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每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名额为5个。被列为2018年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的可继续申报,计入各市推荐名额内,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全省范围内差额择优遴选。

二、遴选条件

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程序发文认定的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方可申报,基本条件应达到《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7﹞23号)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不接受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领衔人的名师工作室参评。

三、遴选程序

1.设区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和公开评审,在本地教育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评审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市应提交有关认定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的文件。

2.各申报工作室应在学校网站上展示本工作室建设信息,有图文并茂的详细介绍和与《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评选标准》(修订)相关的主要佐证材料。

3.工作室领衔人须录制1课时(40分钟)真实课堂视频(有关格式要求见附件),不得后期剪辑加工。视频应清晰流畅,并上传至本工作室展示网站。

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有关文件材料、《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推荐表》(附件1)、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一式五份于5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并通过中职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所有报送材料必须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省级评选。

五、建设管理

省教育厅公布遴选建设的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7﹞23号)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联系人:时敏,电话:025-83335665

电子邮箱:jsmshgzz@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210024。

附件:1.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推荐表.DOC

      2.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3.课堂教学实况视频格式要求.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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