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19〕14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9﹞7号)精神,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实行年度备案审核制度,批准项目仅限在当年招生。经学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软件服务外包嵌入式人才培养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确定2019年可以招生的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 192项,其中本科院校148项(含独立学院47项),高职院校44项,现予公布(项目名单见附件)。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对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加合作企业,按文件公布的专业名称(方向)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机制、细化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嵌入式课程模块、强化校内外实训实习和提升教师队伍工程实践能力。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13〕83号)规范收费,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专家对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年度检查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备案审核的重要依据。对校企融合程度低、嵌入式课程体系不健全、达不到培养效果的项目暂停2年申报资格;对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企业)取消其继续申报资格。
附件:2019年高等学校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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