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精神,为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决定成立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林和平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 迅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 强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小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林 烽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杨振坦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戴 颖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罗 强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张春生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马光凯 省技工教育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研究决定有关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日常工作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迅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
副主任:张春生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兼)
马光凯 省技工教育中心主任(兼)
李 萍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林 微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科员
曾文锋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科长
吴锡勇 省技工教育中心高级讲师
职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落实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下达,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三、联系方式
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618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350003,联系人:曾文锋,电话:0591-87091521、87824926(传真),电子邮箱:fjszzzx@sina.com。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