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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精神,为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决定成立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明确主要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长:林和平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小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员: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杨振坦  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张春生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马光凯  技工教育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研究决定有关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日常工作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任: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 

  副主任:张春生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兼) 

          马光凯  技工教育中心主任(兼)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员:林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科员  

  曾文锋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科长 

          吴锡勇  技工教育中心高级讲师 

  职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落实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和下达,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三、联系方式 

  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618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350003联系人:曾文锋电话:0591-8709152187824926(传真)电子邮箱fjszzzx@sina.com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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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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