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师范大学: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将于2019年12月举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报考2020年普通高考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只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或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生除外)。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2020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值为25分,总分100分。评分办法按《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2020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考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各地考生考试安排详见《2020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已缴纳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费用的考生在指定时间持本人《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考点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逾期不予补考。
四、网上缴费
2020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费用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12:00至12月3日12:00。
考生必须在规定缴费时间内通过网络缴交考试费用170元/生(根据闽价函〔2018〕364号规定)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网上缴费流程详见《2020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网上缴费流程》(附件2)。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于2019年12月4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须经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盖章),并在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姓名,同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成绩查询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次等信息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上发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查询。
七、工作要求
2020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由福建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务管理总体要求按照《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福建师范大学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测试、考务、综合、后勤、保卫、监察等若干职能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严格规范管理。福建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20年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1周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加大考点标准化建设力度,配备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保存,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须为在编教师或干部),做好上岗前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宣传工作。
(三)把握工作节点。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2020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附件3)时间安排,做好考前准备、考试过程实施和考后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福建师范大学要切实加强登分、统分和成绩合成等环节的信息管理,并对成绩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考生成绩数据经确认无误后,福建师范大学应于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违规考生成绩处理后的最终成绩数据,按格式要求以数据库(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的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成绩数据。省级统考成绩将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向考生公布,考生凭帐号、密码查询个人成绩、位次等信息。设点高校对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遗留问题由福建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四)严肃考风考纪。对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福建师范大学须及时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考生违纪作弊事实、处理意见等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2020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
2.2020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网上缴费流程
3.2020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