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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苏教办科函〔2018〕10号

各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根据《江苏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苏教科〔2004〕11号)精神,经研究,2018年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开发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以《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领域为主,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数字创意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1.“开发中心”所服务的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我省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2.具有明确的行业背景和良好的企业合作伙伴,原则上应与具有较强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的合作企业联合申报和建设,依托单位与合作企业能够落实一定数量的建设及研究开发经费。

3. “开发中心”应以所在高职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及服务、产品研制、成果转化和工程化能力。有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具备较好的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施和检测、分析、测试手段;

4.“开发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和充实提高后,应逐步具备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能够建设成为高职院校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高技术应用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三、申报名额及材料要求

1.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精心优选,每校限报1项。

2.已建有省级“开发中心”的高职院校,本次申报的 “开发中心”应与已建的属于不同领域,且固定人员不得重复。

3.申报单位根据上述领域选择建设项目,填写《江苏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申报材料力求简明扼要,正本与附件均用A4纸双面印制。

四、立项程序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立项建设的“开发中心”,并下达《江苏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五、其他

请有关院校高度重视“开发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全面真实,并于10月10日前将《江苏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五份)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丁同玉;联系电话:025-83335683 。

附件:江苏省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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