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18〕34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见附件)要求,按照监测数据填报“属地化、全覆盖”的原则,现将我省高校填报2018年监测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均应完成监测数据年度填报工作。监测数据平台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各校继续沿用往年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请各校在11月30日前按要求登录国家数据平台,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二、各校应加强培训,依照2018版《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请从平台下载),准确把握填报要求和指标内涵,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与学校在有关评估以及高基报表等其他填报的数据相协调。各校在填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附件中的教育部评估中心联系人咨询。
三、监测数据将直接用于本科教学评估等相关事项。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校领导牵头,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落实填报责任制,明确牵头部门与相关责任单位,相互支持配合,由专人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与确认工作,高质量地做好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pdf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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