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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苏教高函〔2018〕38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三五”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4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同时对2016-2017年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首批认定,通过认定的课程将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18年立项建设省在线开放课程400门左右,包括公共基础课(含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程)120门左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280门左右。

(二)申报要求

申报分为选题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1.选题申报

(1)请择优确定开课时间长、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向我厅申报省在线开放课程选题。每校可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3-5项(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类课建议各不少于1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题6-8项(其中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应重点参与,如品牌专业项目较多,专业选题可酌情增加);此外,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学研究会可根据所在领域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1-2项。

(2)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在线课程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省课程网”,网址:http://jiangsu.icourses.cn),在线填写《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附件2.1)进行选题申报。

2.正式申报

(1)省教育厅将通过省课程网对申报选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各校应认真分析全省选题申报情况,及时调整重复选题,或联系有关高校联合申报,然后择优正式申报。各校正式申报的选题原则上只能在原选题申报的范围内进行统筹调整。

(2)请各校于11月19日-11月23日期间登录省课程网,在线填写《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2)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3),按照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要求搭建课程框架,并至少提供一个单元(章节)的全部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具体要求详见省课程网。

(3)请各校于11月26日前将按课程填写的附件2.2(经由课程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按学校填写的附件2.3(加盖学校公章)书面材料各1式2份,报送或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519室,邮编:210024。

(三)遴选建设

1.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正式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经专家评议、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我厅审定后确定2018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2. 立项课程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

3.已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以及2016-2017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课程,请勿重复申报立项。

二、2018年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

(一)认定数量、范围和工作要求

2018年首批认定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门左右。认定范围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2016-2017年立项建设的省在线开放课程(共442门,名单详见苏教高函﹝2017﹞13号),已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达到《“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苏教高﹝2016﹞14号)中规定的建设要求。已获得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的课程,无须重复参加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未完成建设任务、未按时上线、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以及仅对本校学生开放的课程,不在认定范围。

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要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为每门申请认定的课程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3),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在其他平台同时开设的课程,可以提供相应平台提供的课程数据信息表作为申报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程序

1.请各校于11月12日-11月16日期间登录省课程网,在线填写《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3.1)和《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2)。具体要求详见“省课程网”申报平台。

2.请各校于11月26日前将按课程填写的附件3.1(经由课程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按学校填写的附件3.2(加盖学校公章)书面材料各1式2份,报送或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519室,邮编:210024。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公示

申请认定的课程将在省课程网进行材料公示,在材料公示和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信息、数据的提供方今后的申报进行限制。

2.综合评价认定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对通过认定的课程,授予“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四)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我厅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三、其他事宜

1.无论是申请立项建设,还是申请认定,各校均应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根据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开课教师在省课程网上建设、更新和维护课程。

2.为推进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应用工作,省教育厅将委托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与“爱课程网”南京运管中心(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共同承担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认定、应用等系列培训及技术服务工作。

3.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高校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发至jiangsumooc@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单位名称。

(1)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徐冰,联系电话:025-83335159、83335559;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联系人:袁俊红、田仁岩,咨询电话:025-83217171,83217281,电子邮箱:jiangsumooc@163.com (mailto:jiangsumooc@163.com);

(3)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交流QQ群:195147919(本科)、73279701(高职)。

附件:总附件1-5.rar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2018年立项建设系列附件

         2.1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

         2.2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2.3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3.2018年申请认定系列附件

         3.1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3.2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3.3课程数据信息表

      4. 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

      5.联系人信息表

江苏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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