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语办函〔2019〕4号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江苏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9〕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今年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41个县(市);
(二)15个区。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梁溪区、徐州市贾汪区、常州市钟楼区、苏州市吴中区、南通市通州区、连云港市赣榆区、淮安市清江浦区、淮安市洪泽区、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亭湖区、镇江市京口区、扬州市邗江区、泰州市高港区、宿迁市宿豫区。
二、调查时间
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各地在此期间可通过电脑网页端或手机微信小程序完成调查数据采集、录入和上传工作。
三、人员配备
(一)管理员
参加本次调查的13个设区市和56个县(市、区)均须确定1名管理员,且原则上应由语委办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同志担任。请各设区市语委汇总本辖区管理员名单,填写《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管理员备案表》(附件1),并于6月11日前报送省语委办邮箱ywb@ec.js.edu.cn。
(二)调查员
每个县域的调查员不超过10人。调查员一般应由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担任,如没有足够的测试员,可由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教师担任。每位调查员需在调查平台注册时填写基本信息,经县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调查工作。
四、省级培训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18日在江苏师范大学举行。17日下午至徐州汉园宾馆(徐州市云龙区解放南路246号,总机:0516-87889999)报到。18日上午培训,下午3点后离会。
(二)参加人员
13名市级管理员和56名县级管理员,共69人。
(三)培训内容
1.解读《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使用手册》;
2.调查软件使用方法及模拟操作;
3.田野调查注意事项。
(四)培训经费
参训人员城际交通费由本单位负责,食宿费等其他费用均由省语委办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东部地区将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是判断各地完成规划目标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县域验收情况(附件2),做好选点工作,尤其是普及率仍未达标且应进行县域验收的市辖区必须纳入今年调查范围。
(二)各地要精心选择调查员,及时认真组织培训,强化其对推普脱贫攻坚和普通话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提高工作责任心和调查水平,做到规范操作,实事求是。
(三)各地要强化组织保障,合理安排田野调查、数据上传等各项工作,保证经费支持,及时跟踪督促,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为打赢推普脱贫攻坚战、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李倩南;电话:025-83335155,15996936067。
附件:1.2019年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管理员备案表.docx
省语委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