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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办〔2018〕92号 关于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氛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省教育厅决定在第四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活动,是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全方位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机制,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重要平台;是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高校主动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展示时间与地点

1.展示时间:723-27日(省总决赛期间)。

2.展示地点:长春理工大学综合体育馆(南校区)3楼。

三、展示内容与方式

以实物、图片或视频等方式,集中展示各高校近5年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体情况。包括:创新创业教育及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创新创业工作经费投入、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情况、工作成效、取得成绩及荣誉等。(2)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情况。以图片或视频的方式,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故事和成长经历。(3)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以图文或实物的形式展示大学生(含毕业生)优秀创新创业成果。项目来源包括:国家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互联网+”大赛优秀获奖项目,以及其他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和在校生创办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等。

高校可按照上述内容及要求,根据展区及展板面积,自行设计展出内容。展板设计需布局合理、内容丰富,色彩搭配得当、表现方式多样,力求美观、生动,彰显特色,体现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参展作为营造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氛围的重要抓手,主管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大创中心等职能部门要统筹联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选优选展示内容,严把展示材料质量,严守展示材料报送时限。大赛组委会将评选最佳组织奖,对展板设计优秀、组织得力的单位予以表彰。

(二)各高校务必于79日前报送展板电子版材料。展板内容以图片、文字为主,由高校根据组委会提供的展板面积和电子模板自行设计(见附件)。展板内容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780729@qq.com,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

(三)各高校需于720-22日期间完成实物布展,大赛组委会提供必要的布展条件。

1)省教育厅工作联系人:

高等教育处:赵新雅、朱麟奇;联系电话:0431-88905350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朴永增;联系电话:0431-82721637

2)布展工作联系人:

长春理工大学教务处:宋鸿飞;

联系电话: 0431-8558259013504404336

3)工作交流群:483058960  

 

 

吉林省教育厅

                               2018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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