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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推动我省高校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近日,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全省高校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省教育厅在深入省内外高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等5项政策文件,力求一流的人才政策在我省高校落地。

   《关于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了高校分配自主权,省内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层次和定位、发展目标、人员结构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统筹设计绩效工资内容和结构,按照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要求,落实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并提出设立绩效奖励专项,对获得教学名师、“双师型”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及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对在思想政治、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予以奖励,对具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加大绩效奖励力度。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的指导意见(试行)》从政策层面,鼓励支持教师开展多点教学,教师兼课可以为社会提供智力,体现知识价值,合理合法增加个人收入。倡导高水平学校与普通学校通过校际合作交流,开展多点教学,实现优势互补,以强带弱。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进一步为高校职称评审松绑,赋予其更大自主权,鼓励各高校分类评价,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方案,切实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的作用。同时在职称评审时进一步淡化学历、论文等要求,为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开通“绿色通道”,直接作为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体制和机制。

   《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认定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学校差异、学科差异、院系差异、教师差异等因素,从宏观层面确定了对各高校教学业绩和教学成果进行认定的总体要求、整体框架和基础内容。同时给予了学校相应制度的设计空间和自由度,各高校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校教学业绩和成果认定的实施办法。

   《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提出建设高校之间互联互通的网络基础平台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在高校之间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积极建设、引进使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精品教材等资源,不断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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