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基函〔2020〕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按照教育部相关管理要求,于2020年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旨在总结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现将《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教民中心〔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各设区市推荐优秀成果2个,其中有内地民族班的办班学校必报1个;各高校推荐优秀成果1个。
请各地各校于2020年6月20日前,按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分类,分别将申报材料(可到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下载)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上报的优秀成果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活动。
基础教育类成果报送联系人:殷建华,电话:025-83335622, 邮箱:63236528@qq.com;职业教育类成果报送联系人:张赟,电话:025-83335676,邮箱:zhangy@ec.js.edu.cn;高等教育类成果报送联系人:徐冰,电话:025-83335559,邮箱:jsgaojiao@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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