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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苏教基函〔2020〕2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是全省决胜全面小康、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交账任务。为推进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确保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今年6月,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要求。近期,教育部又下发《关于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收官任务的通知》(教基司函﹝2020﹞43号),进一步提出落细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我省圆满完成控辍保学收官交账任务,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定责任。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更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各级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压茬落实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律责任,着力提高依法控辍工作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辍学现象。

二是精准分类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各地要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持续常态化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坚决堵住因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学习困难等造成失学辍学的情况,做到上学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确保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要会同各地扶贫部门,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帮扶与资助力度,“一生(户)一案”针对性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要高度重视并做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对经摸排建立学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函﹝2020﹞22号)要求,认真规范做好送教服务工作。要持续精准有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攻坚决战。各地要梳理问题、分工包片,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切实解决因学习困难而辍学问题,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充分发挥省“名师空中课堂”作用,通过教师“一对一”辅导、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因外出打工而辍学问题,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要会同务工地教育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切实解决因信教而辍学问题,要会同统战、宗教事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负责组织劝返;辍学后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通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切实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重点督办和跟踪督查,确保中央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巩固劝返复学成果。全面跟踪已复学学生情况,每学期开学时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重点摸排复学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确认为辍学的要立即纳入工作台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学生辍学新增和反弹。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构建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台账管理,及时更正更新信息,确保台账精细精准,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要完善比对核查机制,确保台账数据与户籍、扶贫数据相统一,经得起核查检验。各地要及时认真总结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成果,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不断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基础教育民生专项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0〕17号)要求,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双月报工作。同时,从今年秋学期开始,针对开学后是否有新增辍学学生、已复学学生是否再次辍学等情况开展精准摸排。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学期控辍保学工作情况于9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许敬乔,电话:025-83335679,电子邮箱:1273485230@qq.com。

附件:1.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pdf

   2.关于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收官任务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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