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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广大考生:

 

  教育部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已下达,报考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我省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申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1.户籍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鹤岗市萝北县、绥滨县,双鸭山市饶河县,鸡西市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伊春市嘉荫县,牡丹江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佳木斯市同江市、抚远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作的汉族考生。

 

  2.在内地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

 

  二、资格审核程序

 

  1.申报人提交审核材料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考生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迁到学校的应届考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生源地证明原件。在职考生须本人所在单位在考生登记表上盖章。汉族在职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申报时,申报人要将审核材料一并报齐。材料不齐全的,不能进行资格审核。本人不能来的,可由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符合审核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材料收取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收取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周六、日休息)。5个工作日内办结。

  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传达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和民益街交口,民益街102-4号)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310室

 

  3.资格公示

 

  拟同意报考考生名单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于公示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领取审核通过的考生登记表。

 

  4.领取校验码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登记表到指定地点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选择在黑龙江省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10月31日前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411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原省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51-82376257。

 

  5.定向单位填写

 

  我省非在职师范类考生填写市(行署)教育局、非师范类考生填写市(行署)人社局。

 

  三、签订协议

 

  考生被招生单位录取后签订协议。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

  (联系人:李宗权,联系电话:0451-53642436)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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