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绥化市教育局深入开展“教育大讲堂”活动,时值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国家宪法宣传周之际,进行了“教育大讲堂”第二讲——绥化市直教育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由绥化学院教师、民商法硕士、黑龙江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绥化市政府法律顾问唐博超同志主讲,他以深厚的理论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实践经验,围绕《民法典》的产生过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做出了深入浅出的精彩讲解。此次专题讲座对于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内涵和要求,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讲座要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学好《民法典》。作为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推进者,我们要坚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带头学习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好地增进广大师生福祉,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切实用好《民法典》。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部门,我们要把民法典作为重要标尺,运用《民法典》规范日常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守好《民法典》。立法为民,守法护民。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一言一行纳入到民法典的范围和界限之内,自觉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
最后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既要当好普法讲法的带动者,又要当好守法用法的践行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要依据《民法典》有关法人制度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制度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学校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抓好现代学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建设。要优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建立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