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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学

苏教办职函〔2020〕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提升职业院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省教育厅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深刻认识抓好教学工作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好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队伍、实验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实训室安全预算经费及运行经费等情况);

2.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的规定、制度、形式、内容、次数、人数,开设实验实训安全内容的课程数,学生选课人数等情况);

3. 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实验实训室分布,危险源的种类、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责任人台账,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 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消毒、喷淋等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实验实训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演练的内容、次数、人数,实验实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

6. 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台账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各高职院校自查、互查和各市教育局检查

各高职院校开展自查,然后根据区域分组开展现场互查(具体分组详见附件)。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本市范围内所有中职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自行决定。

1.高职院校

(1)自查

各校按照通知要求部署动员,结合前期校园安全整治中已开展工作,组织对本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管理是自查重点。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薄弱环节整改情况汇总表(WORD版和盖学校章的PDF文件)报本组牵头学校。

(2)区域分组互查

按区域共分成6个互查组,每组设一个牵头学校(详见附件),由牵头学校制定安全互查方案,认真开展现场互查工作,互查要实现全面覆盖。对在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管理问题,要形成检查报告,书面通知受检学校。该项工作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请各牵头学校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各组形成的互查报告(WORD文件和盖牵头学校章的PDF文件),以及组内每校的自查报告和薄弱环节整改情况汇总表(WORD版和盖学校章的PDF文件)发至邮箱jsjytzjc@126.com。

2.各设区市教育局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本设区市的检查报告(WORD文件和盖教育局章的PDF文件),以及区域内有关中职学校的薄弱环节整改情况汇总表(WORD版和盖学校章的PDF文件)发至邮箱jsjytzjc@126.com。

(二)第二阶段:省教育厅现场抽查

在各高职院校自查、互查和各设区市教育局检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成立专家组,抽选部分学校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抽查工作将另行通知。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特别是按要求开展自查情况,以及对近三年安全工作检查中反馈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薄弱环节整改情况等。

2.查阅相关资料。查阅学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的自查报告、规章制度、工作记录、台账资料等有关文档。

3.现场检查。对照检查范围,查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4.意见反馈。整理分析受检学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检查报告,书面通知受检学校。

(三)第三阶段:整改复查

1.各校在接受现场检查(包括互查和省教育厅抽查)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报告。其中,可即知即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即知即改的,需制定后续整改方案,并于6个月内递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有关材料请发至邮箱:jsjytzjc@126.com。

2.省教育厅将视具体情况,对存在问题突出、隐患较多较大的职业院校进行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主动配合区域互查和现场检查,切实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检查工作按时启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及时整改问题。各地各校要针对自查、互查和省教育厅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按照即查即改的要求,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做好记录,对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整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三)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校要把本次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检查作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契机,认真梳理短板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四)严格工作纪律。现场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受检学校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受检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人:乔红宇,联系电话:025-83335583,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210024。

附件:区域互查高职院校分组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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