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事领域内的根本大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重要意义。湘大法学人应该站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的高度,通过宣讲,让《民法典》的精神惠及三湘四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通过的第二天,5月29日,湘潭大学法学院迅速成立了“民法典宣讲团”, 宣讲团发起人、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在解释成立宣讲团的初衷时说。
《民法典》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十分广泛,为了从多个角度全方面宣讲《民法典》,湘潭大学“民法典宣讲团”充分利用了学院在法学方面的学科优势,以民商法学科为主体,吸纳了法学院民商法学、环境法学、行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劳动法学、诉讼法学等多学科领域的教授、博士。成员里头不乏许多大名鼎鼎的湖湘法学领军人物,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欧爱民、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胡军辉、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彭熙海等知名法学专家均积极响应,为《民法典》公益宣讲助力。
宣讲团将组建两支专业队伍进行宣讲,其中一支作为专家团队,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宣讲;另外一支作为基层普法团队,主要面向社区街道、田间地头普法。通过两支专业队伍的宣讲,力争实现立足基层,辐射党政机关和重点企业,惠及全省师生的全域宣传目标。宣讲团计划6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宣讲,采用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讲方式,进行长效、常态宣传。
目前,宣讲团与《湘江法律评论》编辑部合作,举办了线上“民法典青年博士论坛”,对《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及主要立法变化进行深入解读,并编制了具体实施方案,准备将该方案上报给湖南省司法厅。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曾多次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民法典》的顺利颁布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我国的《民法典》是一部极富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尤其是对人格权的突出保护,充分体现了《民法典》的人民性。同时,《民法典》充分吸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丰富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法学研究的繁荣。”彭熙海说。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