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育部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食药行指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三)推荐成果应在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并经过不少于2(四)其他有关要求严格参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26号)(见附件2二、(一)《2018年食药行指委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3(二)《2018年食药行指委教学成果奖推荐简表》(见附件4)。
,(四)反映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6000(五)上述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不得超过101.2.不符合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6.(三)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28日17:00联系人:高爱昱 韩丽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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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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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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