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20〕25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20号)要求,省教育厅拟于近期以危化品安全管理检查为重点,组织开展全省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今后将不定期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与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高校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4日至18日。
三、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用飞行检查模式,专家组成员与被检高校双盲,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前3天通知被抽检高校。
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师生座谈会,实地检查实验室,检查组反馈意见等。
五、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具体要求,针对自我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顿与改进,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实现对安全隐患的逐项消除。
2.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梳理学校现有实验室情况(不仅限于教学实验室),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做好随时接受专家现场检查的准备。
3.各高校要以此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为契机,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学校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魏永军、李纯成;电话:025-83335156、13770752984;邮箱:lcc@nui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