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昌都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通过上门服务、召开专题会等方式,精准对接、筛选岗位,积极落实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尚未就业的昌都籍高校毕业生60%以上毕业于高职类院校,所学专业主要集中在财经、电子信息、公安与司法、公共事业、农林牧渔、艺术设计传媒等。我市有关单位全面梳理了西藏、天津两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扶持政策,采用“私人订制式”方法解决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并结合实际着手补齐政策短板。截至目前,针对昌都市提出的为昌都高校毕业生提供8大类100个就业岗位的要求,我市已超额安排落实120个岗位,并对部分岗位降低了学历要求,不限制或放宽了专业要求。
为确保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在津就业工作可持续、不反复、能循环、人尽其用、人岗匹配,我市还探索构建了援藏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在征询国家有关部委意见要求的基础上,我市与昌都方面进行充分协商,力争在“十四五”援藏规划中安排2000万元就业扶持资金,专项支持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在津就业岗位补贴、创业培训指导等。同时,研究制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多种就业模式,探索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在津就业协同工作机制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形成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相结合的就业模式,对已入职的昌都籍大学生强化跟踪调研服务,重点了解昌都高校毕业生适应岗位环境、发挥作用情况等,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探索开辟3年制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在津就业返藏渠道,试行在津2年、在藏1年,经双方考核合格后,对有返藏就业意愿的大学生,按现身份返回西藏工作,并建立可持续能循环长效就业帮扶机制,切实把支持昌都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