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2018〕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促进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201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18〕4号)要求,经各市教育局评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公示等程序,遴选产生3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和11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的工作室每个奖补1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工作室建设,如购买办公设备及书籍资料、课题研究、教材及资源开发、交流考察、专家指导、成果推广等。工作室所在学校(单位)要确保工作室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不安排省级奖补。
二、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实行省、市、县(区)、校共建共管。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经“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公室”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省教育厅授牌。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应将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纳入本地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日常管理考核及经费保障,指导名师工作室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发挥好引领和辐射作用。各设区市要加大对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的支持力度,督促培育对象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职业学校实际开展工作,形成名师工作室梯队建设的浓厚氛围,促进更多教师能力素质提升。
附件:1.201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 .doc
(http://www.jsve.edu.cn/files/system/2016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xls)
(http://www.jsve.edu.cn/files/system/2016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名单.xls)
江苏省教育厅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