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69号)要求,现将2018年我省专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高职院校应紧密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根据办学定位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要求,从产业发展需求、人才培养短缺两方面统筹考虑2018年专业申报工作。
(一)产业发展需求
1.国家战略需要的专业。围绕国家实施“一带一路” “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对人才的需求,优先设置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2.福建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适应我省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以及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重点设置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生态环境等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3.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对接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区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快设置区域主导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
(二)人才培养短缺情况
认真研判全省及区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供给现状,鼓励设置开设率低、人才培养供给不足的专业,尤其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和农林水地矿油核艰苦行业等人才紧缺的专业。
二、有关事项
(一)各高职院校年度增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拟增设非国控专业,须填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其中,市属高职院校还需取得设区市教育局意见;拟增设国控专业,须填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并取得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二)各高职院校应于10月30日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yyxzy.cn)将拟招生专业(次年招生)及相关信息报我厅备案,同时将申报公函、2018年增设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以及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支撑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我厅行政服务中心“职业教育窗口”,电子版发送至我厅职成处邮箱(fjzcc@163.com)。
职成处联系人:念航,电话:0591-87091358;
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冰,电话:0591-8709160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2楼行政服务中心职业教育窗口(邮编:350003)。
附件:
1.2018年增设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