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社政函〔2020〕9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9﹞2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19〕25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对2017年批准设立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十九大专项”)进行了结项验收。经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共有94个重大重点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详见附件1);201个重大重点项目通过中期检查(详见附件2);29个十九大专项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详见附件3)。对未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项目,近期省教育厅将逐项反馈专家评议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切实加强对在研重大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指导、支持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潜心研究,力争产出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高质量成果。着重指导、督促未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负责人对照专家评审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请各有关高校于2020年 6月15日前将未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项目的书面整改报告(包括对专家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下一步整改计划及落实措施等)纸质版(需加盖学校社科管理部门公章)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联系人:陈靖远、李笑葶,联系电话:025-83335678、83335363,邮箱:jytszc5678@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室,邮编:210024。
附件: 1.通过结项验收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览表.pdf
2.中期检查合格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览表.pdf
3.通过结项验收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专题研究项目一览表.pdf
省教育厅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