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0〕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强化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3年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组建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33号)要求,本着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单位推荐、行业遴选、汇总确认等程序,省教育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已完成对现代农业、交通运输、机电、机械、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建设、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石油化工和卫生健康等首批11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的组建工作。现将各行指委主要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单位(详见附件1,委员名单由各行指委发布)、《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附件2)和《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主要任务》(附件3)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发挥行指委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指导作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建行业指导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组建行指委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对行指委的指导,秘书处单位要对行指委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各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要积极支持各行指委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和成员开展工作。
二、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各行指委要按照其主要职责(见附件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依靠行业相关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在人才供需、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布局、课程体系、评价标准、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师资队伍、企业参与、集团办学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积极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帮助和指导中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育和培训工作适应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成为职业教育政策的建议者、信息的传播者、校企合作的推动者、职业学校的服务者和相关活动的组织者。
三、做好行业指导委员会工作保障
(一)省教育厅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设立行指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行指委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各行指委秘书处单位应尽快确定专门机构(校内二级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行指委办公室。
(三)各行指委应尽快公布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全体委员名单,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并依据附件2和附件3制定行指委工作细则和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保证行指委的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全体委员名单、相关(分支)专业委员会、行指委工作细则和2020年工作计划报行指委办公室。
联系人:行指委办公室黄磊,联系电话:025-85864161,电子邮箱:550907188@qq.com;省教育厅职教处万炜,联系电话:025-83335623。
附件:1. 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2020-2023年)主要组成人员名单.doc
3.江苏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主要任务.docx
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