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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省(部)属和厅属高校党委: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委组〔2018〕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现就开展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入选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高校作为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养。有关高校要认真对照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要求,结合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培育和建设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部署开展建设。

  (二)培育创建“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三年来(2015年8月1日以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地厅级(含地厅级,不含校级)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地厅级(含地厅级,不含校级)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

  2.近二年来(2016年8月1日以来,下同),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三)培育创建“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基层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2年,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要求,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二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近二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3.原则上,需从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先进”等次中产生,应为各高校达标创星考核结果靠前的党支部。

  (四)全省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学校党委要全员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学习提高。

  三、组织实施

  “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申报认定(2018年9月—2018年10月)。各高校党委按照《实施方案》分配的名额,确定所属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核认定。参与申报的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类别分别填写《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支撑材料按时上报,其中各省(部)属和厅属高校直接报省委教育工委,其他高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主管厅局党委(党组)汇总。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相关主管厅局党委(党组)、各省(部)属和厅属高校党委于2018年10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各高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所辖高校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3,一式两份),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创建达标(2018年10月—2019年9月)。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应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创建标准以及成果形式同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

  (三)中期评估(2019年10月)。省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19年9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四)巩固验收(2019年11月—2020年9月)。2020年8月前,省委教育工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年6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2020年9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材料关,为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

  联系人:李志圣,电话:0591-87091352,邮箱:swjygwzzc@126.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组织处,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申报书

  2.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申报汇总表

  3.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18年9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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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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