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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闽教职成〔2013〕5号),决定开展第一批项目学校的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和验收程序

  2014年3月启动建设的第一批项目学校: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验收工作按照“学校总结、省级验收”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任务

  (一)项目学校总结

  项目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迎接示范校项目建设验收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按照闽教职成〔2013〕5号文件有关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自评和全面总结。重点要对项目建设方案是否按要求推进、预期目标是否实现、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理等工作进行逐项自评和总结。有关材料准备和提交工作参考《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指南》(见附件1)。

  1.撰写总结报告。各项目学校应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对其他地区和学校进行示范、带动和辐射的成效,以及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在的问题等。总结报告要力求语言精炼、准确客观、格式规范、说服力强。

  2.撰写典型案例。各项目学校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的总结和提炼建设的成果,重点挖掘在创新示范校建设工作机制、专业建设和特色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学校整体工作等方面的突出内容,形成2篇以上的典型案例。

  3.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各项目学校要根据《任务书》中的预期目标以及验收要点,逐项收集整理办学体制机制、办学经费、实习实训、双证书、专业教师、校企合作、就业情况等方面的佐证材料,作为省级验收备查的重要资料。

  4.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工作。各项目学校按照《任务书》约定事项,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含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行业企业资金、学校自筹资金)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报告》。

  5.填报项目建设问卷调查。为客观评价项目建设绩效,了解项目学校通过示范校建设在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各项目学校需填报实施成效的调查问卷(见附件2)。

  各项目学校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学校自评和总结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示范校建设专栏,全面集中展示示范校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展示的内容包括:(1)总结报告;(2)典型案例;(3)反映《任务书》预期目标及验收要点的佐证材料;(4)建设过程大事记等。

  (二)省级验收

  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逐一进行验收,通过评审书面报告、组织实地检查和实施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

  1.评审书面报告。省级验收时,对项目学校书面总结报告等进行评审,以检查《任务书》完成情况为基础,注重建设成果与创新经验的总结,注重反映项目建设对学校整体发展的带动作用,注重体现教职工参与项目建设情况,注重体现项目建设对区域职业教育改革的引领示范。

  2.组织实地检查。省级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访谈座谈、现场考察等方式,实地检查项目学校建设情况,对示范校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坚决杜绝项目学校将“任务整体外包”等违规做法,一经查实,将暂停项目学校本次验收。实地检查拟安排在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实施综合评议。在对各项目学校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价意见,逐校排序。对各项目学校示范校建设的举措、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和整理,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展示。

  验收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三个等级。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授予“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称号,予以挂牌。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将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再次验收。对未通过的项目学校,不予挂牌,并进行通报。

  三、材料上报

  各项目学校完成学校自评和总结工作后,于5月31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报告、《项目建设资金审计报告》的书面材料(各一式三份)和电子文稿,以及典型案例、建设项目直接成果(见附件1)和实施成效的调查问卷(见附件2)电子文稿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87091322;电子邮箱:fjzcc@163.com ;联系人:陈观诚)。

  四、其它事项

  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将此通知转发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并会同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指导项目学校按时保质开展自评和总结工作,迎接省级验收。

  附件:

       1.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指南

     2.“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实施成效的调查问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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