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6〕8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专业评估试点工作,决定分别组建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和材料核查组(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员参与、共同认可”的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材料核查组的组成人员由学校推荐,符合必要条件的全部纳入。我中心在采纳学校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经征询个人意愿,遴选确定召集人。
二、各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材料核查组在“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专家委
员会负责依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通用指标体系框架(试行)》,确定本专业评估指标的主要观测点、内涵说明、计算公式、数据采集项目、佐证材料要求等;通过省级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平台,开展评估工作,提交评估结果。材料核查组负责对每个参评专业点填报的材料进行公示、核查、修正和发布,确保评估材料真实有效。
三、各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材料核查组的召集人负责按照本科专业评估相关要求,承担制定评估计划、组织内部研讨、分配工作任务、汇集意见建议、参与报告撰写,以及其它与本科专业评估相关的工作任务。
四、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周期长、任务重,请各高校对专家委员会、材料核查组的工作予以支持。
福建本科专业评估交流群:558339415
联系电话: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0591-8709120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0591-87091235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0591-87091234
附件:1.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评估材料核查组名单
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4.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评估材料核查组名单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6.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专业评估材料核查组名单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