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4号)规定,“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根据国家项目安排应参赛,无正当理由却不参赛的除外),将于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单独组织考试和录取”。为做好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应于6月14日前按附件1要求,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有关高职院校审核汇总后,应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的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方可参加单独考试。
二、时间安排
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定于7月2日(周六)举行,考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考生须于6月28日-30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熟悉考场并参加考试。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考试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8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
三、考试科目
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为两门单独命题的公共基础课,每门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
单独考试大纲使用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大纲(即2015年专升本考试大纲),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考纲试卷”栏目自行下载查阅。
四、录取工作
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的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牵头组织实施。录取前,根据单列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填报志愿。录取时,考生按报考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是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申报并参加单独考试,确保该项招生考试工作平安顺利。
附件:1.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考生申报表
2.2016年专升本单独考试科目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