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高函〔2018〕1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于日前启动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高校积极申报,每校限报1个。请按照《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指南》要求填写《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申报书》,并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盖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jsgaojiao@126.com。省教育厅、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后,向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择优推荐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申报项目。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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