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6〕3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高校积极创建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现场评审,认定集美大学、阳光学院、厦门工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和漳州科技职业学院等6所高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园区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和团队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明确功能定位,促进创新创业项目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好育人作用。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获评高校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建设,加大投入、优化服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拓展渠道、搭建平台,让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