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精神,为建立与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本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数额及推荐限额
全省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8篇左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篇左右。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附件1),同一单位在同一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各校严格按照分配限额申报,超出限额部分将不给予认定。临床医学等学科在不突破学校额度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学科的限额。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遴选推荐。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过程的合法性和推荐论文的质量。拟推荐论文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二)省学位办组织评审。我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论。
(三)审定、公布入选名单。省学位委员会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评审结论进行审定,并公布入选名单。
四、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向我办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单位推荐公函;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WORD格式);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4)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数据表结构见附件4,DBF格式);
以上电子材料报送说明详见附件5。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格式见附件6,PDF格式)。
(三)各单位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四)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2月8日前报送省学位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教育厅713室,350003)。联系人:刘典文、吴会松,电话:0591-87091210,87091209。电子邮箱:fjsxwb@fjedu.gov.cn。
附件:1.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限额
2.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3.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4.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结构
5.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电子材料报送说明
6.福建省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仅限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