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苏步青数学教育奖”(以下简称“苏奖”)是以著名数学家苏步青教授名字命名的数学学科单项奖,是中学数学教育工作者的荣誉称号。根据“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理事会《关于第十二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获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第十二届“苏奖”于2017年11月开始评审,2018年12月颁奖。经研究,我省继续参加第十二届“苏奖”评选活动,现将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各级均严格按照《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章程》《第十二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见附件1、2)组织实施。基本条件如下: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从事中学数学教育或教学研究15年及以上;近年来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当地教育界有较大的影响。
3.积极投身新课程教学教研实践,在新课程推进中做出突出贡献,近三年来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3篇关于新课程数学教学教研方面的研究论文。
4.积极参加当地、学校的教研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年来至少开展过2次县级及以上教研专题讲座,并受到好评。
二、推荐名额分配
福州3人(含省属中学)、平潭综合实验区1人,其他设区市各2人。各设区市推荐名额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人。省教研室推荐1人。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基层提名推荐。设区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负责本地“苏奖”候选人的提名、初评与推荐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宁缺毋滥、好中选优”原则。汇总上报前,须征求同级教育纪检部门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此项工作纳入福州市管理。
2.省级评议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各设区市及省教研室报送的推荐名单,评审推荐1~2名候选人,经公示后报全国“苏奖”秘书处,参加全国第十二届“苏奖”评选。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各设区市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提名初评及推荐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系,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地址、电话等信息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2.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研室须于2018年2月5日前,完成“苏奖”候选人推荐、公示,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纸质材料寄达我厅基础教育处。
3.2018年3月下旬,省级完成评选工作,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第十二届“苏奖”秘书处,参加全国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研室完成“苏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后,须按“一人一册、一式2份”要求,汇总报送纸质推荐材料并发送电子版。具体顺序如下:
1.推荐材料目录;
2.《“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推荐表》(学校、县级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表彰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同);
4.代表作(每人限送2~3件,并按重要性排序编号);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公示结果(加盖设区市教育局、省属单位公章)。
联系人:魏建龙,电话:0591-87091366,电子邮箱:jjcgz@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350003)。
附件:1.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章程
2.第十二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评奖工作细则
3.苏步青数学教育候选人推荐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