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2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56号)文件精神,2017年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全省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为更好地实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试点工作,我厅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省职教中心合作,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各学科教学大纲,结合我省中职学校的教学实际,编写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及其应用基础等5门公共基础课程考试试行大纲。考试大纲将作为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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