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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及专业群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9号),我省于2015年启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确定18所高校、143个专业群为转型改革试点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7年试点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遴选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个左右示范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列入2018~2020年省应用型建设重点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数量

  (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从立项整体转型试点的18所普通本科高校中遴选确定5所左右高校,作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对象(以下简称“示范性高校”)。

  (二)示范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项目

  从立项的省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群中,遴选确定20个左右示范性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对象(以下简称“示范性专业群”)。入选示范性高校不重复参评示范性专业群。

  二、遴选方式

  (一)示范性高校

  1.采取自主申报、考察答辩、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学校应用型建设任务书,全面考察开展整体转型试点的成效和深化改革的目标,择优确定示范性高校建设单位。

  2.已入选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专家审核,结论为“建议通过”的直接入选,结论为“建议参加评审”的应参加遴选评审。

  3.申报示范性高校应同时按照示范性专业群的条件,报送3个专业群的申报材料,作为重点审核材料;如未入选示范性高校,则自动转为申报示范性专业群。

  (二)示范性专业群

  1.限额申报,从立项的省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群中择优推荐,每校推荐申报数不超过3个。

  2.采用专家评审方式确定入选项目,按照产业分布优先、兼顾区域需求和高校优势的遴选原则,优先确保专业群的服务面向覆盖信息技术、信息服务、石油化工、旅游休闲、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电商物流、财经贸易、农业生物、建筑规划、交通运输、医药食品、机械装备、智能制造、纺织服装、高新材料等16类产业领域,在此基础上兼顾区域行业需求和学校定位、办学优势特色,对照建设任务书,重点考察专业群精准对接产业链和群内专业改造提升情况。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性高校

  1.应用型办学顶层设计基本到位。应用型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成为学校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的基本依据,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学校综合改革进展顺利,应用型办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基本完善,服务应用型办学的激励机制、评价制度和配套措施基本到位。

  2.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基本确立。学科专业建设有规划,举措有力。学科发展方向明确,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改造更新力度大。学科、专业成长性好,学科群、专业群集聚发展和学位点培育取得成效。建成2个以上省级应用型学科,2个以上专业群达到示范性专业群遴选条件。

  3.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有效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力度大,分方向制定培养方案,产业学院等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应用型课程体系基本构建,课程模块化、教学内容案例化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取得实效。

  4.应用型教学团队基本建成。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完善、举措有力。统筹教师资源,建成一支高素质、专兼结合的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以专业群为基础建成一批优秀应用型教学团队。

  5.应用型教学体系基本建立。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基本完备,实践教学平台覆盖所有应用型专业。创新教务管理,在课堂教学评价、学业考试考核、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系统改革,专业教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取得实效,积极开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改革。

  6.学校办学特色基本形成。学校应用型办学能力显著提升,在内部综合改革、全方位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培养模式改革、闽台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协同创新、科技服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局部突破,产生一批标志性成果,形成可推广教改经验。

  (二)示范性专业群

  1.发展定位明确。有具体的产业或区域服务面向,形成服务产业链、组群专业优势互补、有效对接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培养方案,适应企业用人和学生就业需要设置培养方向,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应用型学科建设初见成效。

  2.产教融合机制完善。开展产业学院等新型培养模式改革,打造与专业群建设深度融合、能有效支撑学生成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董(理)事会治理结构运行有效。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成为课程开发、教学管理、质量评价的主体,厂矿车间成为教学场所,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贯穿培养过程。

  3.教学资源不断丰富。建立校企合作、共建共享的课程开发机制,课程结构持续优化,课程模块化、教学内容案例化和教学资源平台化持续推进,取得标志性成果,形成专业间共享开放、契合产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初步形成融教学、科研、创新、服务为一体,专兼结合的应用型教学团队;企业教师比例较高,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4.管理机制有所创新。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调整机制,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师资、课程、平台等教学资源整合力度大,学生评价、教师考核、职称聘任等评价体系不断完善。

  5.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书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专业动态调整、校企共建、资源共享等办学特色,夯实应用型学科建设基础。把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工匠精神、协作精神等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证。

  四、相关要求

  1.做好试点总结。所有立项试点的整体转型高校(18所)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群(143个),应对照整体转型或专业群建设任务书(2015~2017),逐项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试点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8000字),制定2018~2020年建设任务清单(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附报2015~2017年转型任务完成对照表(建设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情况),作为转型和年度办学绩效考核的依据。

  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示范性高校或示范性专业群,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申报函;(2)试点总结报告;(3)2018~2020建设任务清单;(4)2015~2017年建设任务完成对照表;(5)其他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不超过40页码。申报示范性高校还应按照示范性专业群的申报要求,单独提交3个专业群申报材料。

  3.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2017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厅高教处,并将电子文档压缩后以“XX示范校申报材料”或“XX校XX专业群申报材料”发至邮箱。

  联系人:许广丽,联系电话:0591-87091229,邮箱:jytgj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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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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