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委教函〔2021〕10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和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和辅导员先进典型,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和辅导员群体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十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1.第十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2021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第十一届“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1年江苏省“最美高校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截止上报本次活动申报材料前,已在“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录入的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的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荣誉设置
1.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推选第十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21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10名、提名人选20名、入围人选若干名;第十一届“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21年江苏省“最美高校辅导员”10名、提名人选20名、入围人选若干名。
2.本次活动遴选出的“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将和2019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辅导员年度人物”共同作为今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人物”的后备人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按有关通知要求另行组织专家评审。
三、推选条件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算),并结合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参加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7.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二)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四史”学习教育、“网上重走长征路”、全国大学生党史知识竞答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1月1日起算)。
7.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或参加过省级以上有关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者,可优先推荐。获得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的,可直接晋级提名序列。
8.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和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推荐。目前已离开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不再推荐。
四、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高校按自愿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择优推荐,每校限推荐1名大学生和1名辅导员。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须在校园网主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次推选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组织推选。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推选工作。5月下旬完成材料审核和专家初评,6月组织风采展评和实地考察(具体环节的组织方式和进度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公布结果。推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审议公布。
4.宣传展示。为了扩大推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崇德向善氛围,入选的优秀大学生和辅导员事迹将在相关媒体和平台进行展示。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推选由各高校统一推荐人选,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1年5月21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大学生年度人物材料清单: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
该表填写本校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excel版电子表格各1份。
(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规范填写。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3年内荣誉。为更好整合各高校推荐人选相关新闻报道,请务必填写校园记者信息。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word版电子表格各1份。
(3)事迹材料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模板见附件3)。事迹材料杜绝造假、避免空洞无物,各高校党委宣传部需把关盖章(标题处盖章即可)。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word版电子版各1份。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
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
(5)被推荐人视频
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富有感染力,视频结尾处需有“致敬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内容;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格式:MP4,时长不超过1分钟,高清画面,分辨率为 3712*1664,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材料提供word版时,格式为doc或者docx,且不得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以“【大学生】+学校名称+推荐人选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zc5056@163.com。
4.辅导员年度人物材料清单:
(1)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4)
该表填写本校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该表需提交纸质版和excel版电子表格各1份。
(2)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5)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规范填写。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3年内荣誉。该表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和word版电子表格各1份。
(3)辅导员年度人物事迹材料
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模板见附件5)。事迹材料杜绝造假、避免空洞无物,各高校党委宣传部需把关盖章(表格内标题处盖章即可)。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word版电子表格各1份。
(4)被推荐人电子照片
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
(5)被推荐人目前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包括学生姓名、年级、学号、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
辅导员年度人物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以上材料提供word版时,格式为doc或者docx,并不得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以“【辅导员】+学校名称+推荐人选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sgxfdy@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社政处陈磊、高福营,联系电话:025-83335056,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教育厅社政处1512室,邮编:210024。
附件:附件1-6.zip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
4.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5.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6.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