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苏教职〔2020〕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进一步健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按专业类研究制订了首批5个专业类21个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及60门课程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要及时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不断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构建国家、省、校三级专业教学标准体系的要求,积极组织编制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的实施要求,并按程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发布、施行。
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万炜,电话:025-83335623。
附件: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首批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一览表.docx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首批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zip
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