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师函〔2021〕11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人选公示等程序,现将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500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00人、优秀教学团队100个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要求
各类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有关高校要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明确学校、院系和培养对象各自的职责,采取切实措施,重点抓好培养、管理和考核等环节。
二、经费支持
每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8万元,每个优秀教学团队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和所在学校各承担50%。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和教学项目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出版学术专著等,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所在学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培养对象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字样。
三、培养计划
各校要组织培养对象研究制订3年培养计划,认真填写《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附件4),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目标责任书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李辉,电话:025-83335120、83335619,邮箱:nj86788@163.com。
附件:附件1-4.docx
1.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2.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
3.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名单
4.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
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