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字〔2021〕1号
各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3号)精神以及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5号)要求,结合专家评审、复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增列南京大学等36所高校的85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等要求,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确保人才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
省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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