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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要求,现就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7年,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省级项目2130项,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710项。各校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1。各校按照国家级、省级标准,以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配套经费,我厅对国家级、省级项目均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项目报送

  (一)面向范围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部委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高教司推荐,其他高校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本科高校均向省教育厅直接推荐。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应报送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项目应连续编号,其中国家级项目编号在前。

  三、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了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高教司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s8468/201701/t20170113_294778.html)。各高校可根据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

  四、其他要求

  1.为加强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请各高校自行验收2015年前(含2015年)立项的项目,重点突出由项目生成的国家和省级学科技能竞赛获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以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建设成效,并于6月30日前将验收总结报告、验收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厅高教处备案。

  2.请各高校于4月20日前,将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公函、项目信息表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许广丽,联系电话:0591-87091268,邮箱:jytgjc@fjedu.gov.cn。

  附件:1.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限额表

      2.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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