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科〔2016〕38号)、《关于做好第二批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6〕97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确定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中心为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
请各牵头高职院校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专家组现场考察答辩时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编制建设项目任务书。近期,我厅将组织召开培训会予以辅导。
联系人:陈宗宁,电话:0591-87091501,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
2.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建设项目任务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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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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