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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场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闽教办高〔2017〕1号)安排,在学校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福建省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专委会专家组赴部分高校现场检查,请各有关高校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组: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武夷学院、莆田学院。

  第二组:华侨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

  二、检查内容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闽教办高〔2017〕1号)文件所规定的实验室范围和安全自查对照表中所列的检查项目。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检查时间:6月12日-16日, 具体行程安排由专家组联络员与各校协商。请各被查学校于6月7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名单至jytgjc@fjedu.gov.cn。

  2.请各被查学校及相关实验室管理、教学单位配合检查工作,按照检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提供工作便利。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向我厅提交分校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

  4.检查组成员差旅费、住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检查组入校检查时,到学校食堂用餐,费用自付。

  附件:检查组人员名单及行程安排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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