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精神,加强对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促进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红武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薛卫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国龙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建南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王 飏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陈晓风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陈启文 省教育厅政策与法规处处长
吴吓凤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陈丽英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戴 颖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罗 强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
林清泉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杨振坦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朱 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
林海峰 省教育厅对外合作处处长
谢友平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处长
黄建顺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处长
柏定国 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
林冬青 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陈金建 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主任
吴明洪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孙捷敏 福建教育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简称“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省“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三是研究解决全省“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重大问题;四是研究制订全省“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学生工作处,主任由谢友平同志兼任,相关处室、单位选派联络员参与办公室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省“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制定“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研究和分析全省“双创”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相关工作典型经验。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