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0〕3号)要求,经院校申报、设区市教育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核,确定我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见附件),参与试点的院校共157所(其中高职院校43所、中职学校87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1所、应用型本科高校26所),现予以公布。
各试点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精神,加强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管理,统筹配置专业教学资源,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福建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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