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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院校: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教育部评估中心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按照“属地化、全覆盖”原则,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大学)都需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udb.heec.edu.cn)填报年度监测数据,于10月30日前完成提交。下半年将接受师范类专业认证现场考查的高校,应按照自评报告提交及专家组现场考查时间安排,提早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将直接用于高校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教育部评估中心2020年8月修订),严格按要求采集、填报年度监测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符合内涵、准确无误。 

  三、学校在数据采集和填报过程中,可加入教育部评估中心创建的省级数据采集交流群(345879074)咨询相关问题,也可加入我中心创建的福建本科数据采集群(480589625)交流相关问题。 

  联系人:秦敏燕  0591-87091202。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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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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