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4月27日电(记者 邹硕)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4次会议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成为首批学位授权的自主审核单位。确定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能够享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一是这些高校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高校按本单位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后,可直接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不再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三是高校有较大的学科设置权,既可自主设置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还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这为高校立足科技和学术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通过上述措施,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程序更加简化、响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速度更快,开辟了设置交叉学科的新渠道,对学校内涵发展的驱动也更强。
这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遴选坚持了“标准为先、质量为要”,突出了质量标准的导向作用,对申请单位进行了严格把关,一是明确了标准,二是规范了程序。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指导现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做好工作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另外,相关文件对于自主审核单位增列博士、硕士授权点也提出了很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须制定本单位的审核办法、明确校内工作流程、学位点审核标准必须高于国家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每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数量不能超过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5%,新增点六年内必须达到相应水平,不能突破质量底线等等,这些都确保有关高校能够高质量地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
高等学校应加强对新增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管理。要确保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方向,夯实思想政治教育;要转变发展理念,坚持内涵发展,充分认识设置学位授权点的根本目的是人才培养,严禁因人设置学位授权点;要建立有效的自主审核机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自主审核工作,加强对新增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管控;要明确新增学位授权点的五年建设与发展目标,确定年度建设资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其中博士生招生人数每年应不少于10人;要向社会做出承诺,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水平若干年内应达到全国同类学科的前30%;要加强新增学位授权点的跟踪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完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