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研究出台了《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围绕“十四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提出提升立德树人成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落实条件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28条主要建设任务。
一是提升立德树人成效。一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要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三要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实施天津市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十百千万”建设计划。四要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教育,完善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体系,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二是推进学科专业调整。一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全市高校学科建设规划,促进交叉学科融合发展,建立学科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二要实施顶尖学科培育计划,强化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源头供给;聚焦天津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围绕产业图谱实施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计划,促进高水平成果转移转化。三要突出学科育人导向,把人才培养成效作为检验学科建设水平的根本标准,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三是优化考试招生制度。一要差异化扩大招生规模,全市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重点向现代产业体系领域,及公共卫生、重症救治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相关领域倾斜。二要引导高校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三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权重,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四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一要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把“研究”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分类构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二要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与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共建联合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研究平台和研究基地,推进本研衔接、硕博贯通培养。三要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聚焦智能科技、航空航天、信息技术创新等关键领域和细分领域,打造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四要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完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编选用的审批机制,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在市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五要加强系统科研实践,完善研究生助课助教制度,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六要强化培养环节质量监控,畅通分流渠道,完善研究生学业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七要强化就业创业指导,为特长人才的成长留出通道,加强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八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鼓励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完善来华留学生管理体系。
五是提升导师队伍水平。一要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制定全面的研究生导师选聘标准,健全导师评价考核体系,评选天津市高校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二要建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打造“双师型”导师队伍,大力推行“双导师制”。三要加强导师岗位培训,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常态化分类培训制度。
六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一要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合理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及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二要加强外部质量监督,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三要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构建以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为核心的多元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七是落实条件保障措施。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二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要改革完善奖助体系,各高校建立校级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四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强化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管理人员培训。
为保障《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把研究生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教育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加强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宏观指导,设立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资源配置引导,保障研究生教育投入。
各高校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对接重点行业产业需求,在高端人才引育、科研经费使用、创新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改革等方面不断探索。要充分发挥校内学术组织和各级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把改革创新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专家组织、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和协调指导,及时帮助高校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
最终实现两个阶段的目标:一是到2025年,建成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规模结构更具优势、培养模式更显特色、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的更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出一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素养深厚、创新与实践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二是到2035年,高校成为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市。